發布日期:2018-08-31來源:協會秘書處作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綠色食品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管理,強化協會組織建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根據《中國綠色食品協會章程》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實行會員制管理,其宗旨為: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服務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深入實施綠色興農、質量興農、品牌強農戰略,共同推動我國農業實現綠色轉型升級, 不斷擴大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業提質增效、農民增收致富,在滿足城鄉人民對高品質農產品消費需求的同時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第三條 協會理事會授權秘書處負責會員的入會審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以綠色有機地標為主體的綠色優質農產品相關的生產、貯運、銷售、管理、科研、教育、監測、咨詢、技術推廣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認可和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自愿履行會員義務的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五條 協會的會員分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分為:普通團體會員、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會長單位。個人會員分為:普通個人會員、理事會員、常務理事會員、副會長。
第六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體會員:凡認可協會章程,具有法人資格,在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從事以綠色有機地標為主體的綠色優質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生產資料相關的生產、貯運、銷售、管理、科研、教育、監測、咨詢和技術推廣等工作的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入會;
(二)個人會員:凡認可協會章程,從事以綠色有機地標為主體的綠色優質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生產資料相關的生產、貯運、銷售、管理、科研、教育、監測、咨詢和推廣等工作,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個人;
第七條 團體會員入會程序
(一)申請單位向協會會員部或分支機構秘書處提出申請;
(二)填寫《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團體會員入會申請表》;
(三)企業提供當地工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和企業簡介;
(四)社會團體提供社團法人登記證書(掃描件);
(五)協會秘書處審核,協會領導批準;
(六)由秘書處頒發團體會員證書、牌匾。
第八條 個人會員入會程序
(一)個人向協會會員部或分支機構秘書處提出申請;
(二)填寫提供《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
(三)提供個人身份證照片;
(五)由秘書處頒發個人會員證。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準入會:
(一)個人被剝奪政治權利,刑罰執行未終了者;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
(三)企業處于破產整頓期間的;
(四)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
(五)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 會員基本服務項目
(一)普通會員
1.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政府有關部門表達會員合理訴求;
2.整合會員優質資源,搭建會員合作平臺;
3.獲得協會的技術指導和信息服務;
4.協助會員解決綠色食品認證和綠色食品生產資料認證中遇到的問題;
5.獲得協會授予的會員資格證書,并享有“中國綠色食品協會會員單位”“中國綠色食品協會會員”的榮譽和社會交往身份;
6.免費參加協會年會活動;
7.協會開展的相關業務可以享受會員優惠價。
(二)理事
1.可參加協會理事會議議題討論和表決;
2.擁有協會主辦的論壇及交流優先展示權;
3.獲得協會授予的理事資格證書,并享有“中國綠色食品協會理事單位”“中國綠色食品協會理事”的榮譽和社會交往身份;
4.全年可免費參加1次協會組織的活動;
5.享有普通會員的權益。
(三)常務理事
1.參加協會常務理事會議議題討論和表決;
2.免費在協會網站團體名錄中展示常務理事單位基本情況;
3.代表協會參與社會活動,優先獲得本會組織重要活動的冠名權;
4.開展的相關業務可獲得協會最大化支持;
5.有資格獲得協會組織活動的承辦權;
6.全年可免費參加2次協會組織的活動;
7.獲得協會授予的常務理事資格證書,并享有“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常務理事”的榮譽和社會交往身份;
8.享有會員、理事單位權益。
(四)副會長
1.參與協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共同決定協會重大事項;
2.享有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技術服務和行業咨詢服務;
3.優先獲得協會項目參與權;
4.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學術、論壇活動,作為嘉賓受邀出席相關活動;優先受邀在論壇上發表演講,獲得展示單位及個人形象的機會;
5.獲得協會授予的副會長資格證書,并享有“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副會長單位”“中國綠色食品協會副會長”的榮譽和社會交往身份;
6.享有會員、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的權益。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廉潔自律,合法經營,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規定,執行協會決議;
(三)維護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促進協會事業發展;
(四)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有關信息和資料;
(五)維護行業利益;
(六)按時交納會費;
(七)按要求參加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八)完成會員義務范圍內協會交辦的事宜。
第三章 會費
第十三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會員會費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會員會費標準
協會會費分為基本會費和贊助費兩部分,基本會費的標準如下:
1.普通會員:500元/年
2.理 事:2000元/年
3.常務理事:5000元/年
4.副 會 長:30000元/年
團體會員如需牌匾,需交納牌匾制作成本費500元。
第十五條 捐贈費。在自愿的原則下,協會接受社會各界及個人的捐贈與資助。協會對捐贈費用進行專門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定期公開財務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會費的使用實行嚴格監督管理,主要用于:
(一)為會員提供信息、宣傳資料等的開支;
(二)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辦公和其他日常事務性開支;
(三)舉辦各種活動的補貼性開支;
(四)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秘書長辦公會等會議的部分開支;
(五)推動綠色食品事業發展的公益性事業開支;
(六)對有突出貢獻的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的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 會費的交納辦法
(一)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交納本年度會費。也可以按屆(五年一屆)交納會費;
(二)新批準的會員,應于批準入會之日起一個月內交清工本費和當年會費。
(三)個人會費應直接向協會秘書處交納;
(四)團體會員會費應直接匯入協會賬戶(賬戶名稱:中國綠色食品協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紫竹院支行,賬號:0200007609089133294);
(五)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再退還其交納的會費、資助費和捐贈費;
(六)協會的會費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其用途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監事會、財政業務主管和稅務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八條 會員均須按時在協會或分支機構交納年度會費。會費交納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第十九條 會員通訊地址、電話、單位名稱、聯系人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需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失聯超過一年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一條 凡違反以下任何一條的會員,協會有權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直至終止會員資格的處罰:
(一)未經協會批準,擅自以協會名義組織各種活動的(如有關展覽、推介、講座以及印發出版物等);
(二)擅自以協會名義從事與經營、貿易、商務有關的活動的;
(三)擅自以協會名義與境外相關組織或其他組織聯絡,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違反協會章程、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的;
(五)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罰者;
(六)被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民政部門取締者;
(七)有損于綠色食品事業,并造成惡劣影響者;
(八)不按時交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協會活動者。
第五章 退會
第二十二條 會員要求退會時,需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并交回會員證。
第二十三條 拒交或遲交年度會費達一年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四條 會員退會一經確認,即取消會員資格和享受的一切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非本協會會員,不得懸掛或使用本協會會標和本協會頒發的會員證書、會員牌匾等本協會標志,也不得以本協會名義開展各類活動。對違反者,本協會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已經于2025年10月19日經中國綠色食品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發布實施。在此之前實施的《中國綠色食品協會會員管理辦法》自行廢止。